关于作者

用户名:奇荒
笔名:奇荒
地区:
行业:其他

日历  

快速登录

+ 用户名:
+ 密 码:

在线留言



http://hantangheying.blogchina.com/

朱四倍专栏

一加一等于几

朱四倍专

朱四倍

访问统计:
文章个数:196
评论个数:9
留言条数:1




Powered by BlogDriver 2.1

奇荒的博客

 

字,并不是很好写的.

文章

从“读书无用论”到“无望论”的时代症候

    有人以为,“脑体倒挂”早已成为历史名词,但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糖尿病治疗中心主任冯世良,用事例来向记者说明,脑体倒挂的现象已非常严重,郑重建议“防止新一轮‘脑体倒挂’”。 (《中国青年报》3月14日)


    面对今天的“读书无用论”,有人认为,其声音主要来自城乡的贫困家庭,“不让孩子读书脱不了贫,让孩子上大学可能穷得更快”。这自然是合乎逻辑的,不过在笔者看来,与其说是新的“读书无用论”再度流行,还不如说“读书无望论”在起作用。


    “读书无用论”有新旧两种版本,旧“读书无用论”认为,知识本身没有价值,书读得再多也没有实际价值,新“读书无用论”则主要从教育投资和收益对比出发,认为教育投入没有产生应有的收益,处于“划不来”的“亏本”的状态,即投资和回报不成比例。


    当下,教育越来越成为确定社会成员地位的关键性因素,以致于教育成了当今时代中国老百姓“最不怕花钱”、“最舍得花钱”的地方。之所以如此,在于老百姓已经认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仅仅是他们看到上学难,读书不是没用而是没有希望向上流动时,才会产生“读书无望”的结论。当读书不如种地、打工有用时,谁能让老百姓产生“读书有望”的感觉?


    笔者以为,把“读书无用论”归结为老百姓是社会和政府对自身责任的推卸,是在有意无意之间转移了人们对传统教育体制以及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视线。必须明确,无论是农民还是市民,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当面对回报机会很小的某种投资时,都会认为这种投资是没有用的,就像不少人认为投资彩票无用一样。对教育投资来说同样如此。


   从“读书无用论”到“读书无望论”的演变,有着深刻的社会症候。一是城乡二元教育体制造成的城乡差距在我国已经长期普遍存在,它使得农村孩子在上大学的希望上感觉渺茫甚至绝望,或许,择日退学、弃学的意愿自开学伊始,已隐约埋藏于农村学生的头脑中。


    在望子成龙的传统文化熏陶下,我们有让孩子承担改变家族命运的传统。特别是在经济上处于社会底层的群体,往往因缺乏文凭学历与专业技能训练,使他们无力在职业生涯上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才竞争,已经无望在自己这一辈子彻底改变家庭的经济地位,于是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指望通过超负荷的教育投资让他们的孩子获得就业竞争力,在社会阶层的流动中翻身,而最终却因教育花费导致贫穷。从“读书无用论”到 “读书无望论”背后隐藏的教育不公更值得重视。


    二是当前阶层固化的逆向影响。当教育投资者的价值无法实现,投资没有回报,可谓血本无归时,无法弥补家庭在教育方面的投资,影响了家长和受教育者的前途时,谁能说“读书有望”?当持有更高一级学业证书,而不能就业或不能充分就业,来自较低社会阶层的学生和他的家庭所受的打击比来自较高社会阶层的学生和家庭要大得多。因为社会背景较好的家庭的孩子则可以从家人、亲戚等社会网络中得到补偿和帮助,如推迟就业等。而对下层子女来说,恐怕就只能接受“读书无望”的结局。此情此景,提醒我们应警惕阶层固化状态下,教育已经难以承担起阶层公正分层或下层向上流动的梦想。


    社会应重视隐藏在“读书无望论” 背后的社会症候,以形成公平合理的社会流动。

- 作者: 奇荒 2008年03月14日, 星期五 22:0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谨防跨国公司环境违法背后的双重缺位

谨防跨国公司环境违法背后的双重缺位

    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陶德田说,近期环保部门对130家曾经上过环保黑名单的跨国企业进行后督察,发现大部分企业已经整改,但欧诺法装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远川崎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及今麦郎食品(成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仍然对中国的环境法律置若罔闻,数次被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 (《中国青年报》1月10日)


    用有关人士的话说,屡屡有一些拥有较好环保口碑,甚至是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原因在于相当一部分跨国企业执行双重标准,在中国缺乏环境责任感。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负责人马军认为,一些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已经到了“没有一家不出问题”的地步。


   这是一种触目惊心的景象!跨国公司环境违法与经济全球化密切相关,更与跨国公司主动转移环境污染有关,曾有专家认为,转移环境污染是一些国家的跨国公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动机之一。由此导致的严重后果并不止于环境污染,从本质上说,这种做法没有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却造成社会分化以及富国更富,穷国更穷。


    正因为如此,对“没有一家不出问题”的跨国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必须正视。但是,笔者并不同意仅仅把原因归于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公众不关注企业环境等。


   笔者以为,跨国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背后存在双重缺位,一是政府缺位,二才是公众缺位,并且前者缺位造成的后果远比后者缺位严重。


    在我国现实中,有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在“GDP”挂帅的前提下,喊出了“零地价、零税收、不怕污染”的招商引资口号。如此以来,你能指望他们对跨国公司环境违法承担监管和执法的责任吗?除了对跨国公司环境污染“睁只眼闭只眼”之外,恐怕还能给出大量的优惠政策。


   必须看到,跨国公司环境违法与我国官员疏于监管责任、醉心于政绩追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前,一些地方官员或者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高指标,不惜牺牲老百姓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追求畸型政绩;或者信奉“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迎合上级,追求邀功政绩,给本来不愿意主动承担环境责任的跨国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定意义上讲,政府与市场一样都只是个人谋取利益最大化的场所而已,只是在方式上有所区别罢了。如此以来,在地方政府与企业利益趋同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作为环境保护的主体,对企业污染行为的规制势必演变成地方政府对自身利益的取缔,这在实践中自然是很难实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到了地方成了软约束,也给地方政府为环境违法打开了方便之门。


    正如马军先生指出的那样,公众不关注企业环境表现也助长了企业环境违法的气焰,公众应该用自己的选择权给跨国企业发一张社会执照。2007年,一些NGO组织曾经列出了政府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的名单,希望公众不要选择那些黑色企业的产品。因此,改变公众缺位的现象也是当务之急,这是公民的义务,也是责任。


    因此,我们既要看到跨国公司环境违法背后的双重缺位,也要看到,地方政府缺位带来的后果远比公众缺位严重。


- 作者: 奇荒 2008年01月12日, 星期六 21:2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大学师生关系公司化运营,怪谁?

大学师生关系公司化运营,怪谁?

    “凡是老板的话一定要听,凡是老板的电话一定要接。”这两天,上海交通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李伟刚换了新的QQ签名,和很多研究生一样,李伟习惯称自己的导师为老板。 上海师范大学的研究生郑枫说,“现在只能承认,导师带研有向公司化发展的趋势,而且愈演愈烈。比起外面的公司,在学校里给导师干能拿的钱真是少多了。”(《中国青年报》1月11日)

    

    近来,大学师生关系不断引起公众关注和争议,大学神圣的一面,大学教师不为人知的一面,日益浮出水面,“杨帆门”事件。可以说,在师生关系上,现在是社会不满意,大学不满意,身处其中的教师和学生都不满意,但是这种充满矛盾的师生关系横亘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不得不面对。


     本则新闻揭示的研究生新型师生关系成公司化运营趋势,让我们再次看到了师生关系的困境。


    师生关系公司化运营,听起来像笑话,但是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与教育大众化、社会风气、教育体制等因素都有不分割的关系。


    首先,这是传统师生关系困境的因袭。在传统师生关系中,教师始终是知识的拥有者,学生只能是知识的接受者,教师是权威,学生只能服从,教师不信任学生,学生也常常对教师抱怀疑甚至敌视的态度,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只重视学生知识向度的发展,忽视学生情感向度的发展,忽略学生合理的多层次需要的满足。师生关系公司化运营无非是传统师生关系的翻版罢了。


    其次,这是大学整体上世俗化的折射。近年来,社会发展变化很大,大学与社会之间联系日益密切,社会的价值观念特别是市场价值不断侵入大学校园,大学再也不能孤守一隅。在利益诱惑和世俗侵袭之下,师生关系公司化运营是迟早的事情。


    但是,在社会商业价值甚嚣尘上之时,大学万万不可忘记自己的历史使命。大学要负载价值,守望社会精神文明。大学要创造新的人类文明,就要为了真理而追求真理,追求真理本身就是目的,因此它天然地反对功利,与社会即时的、功利的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大学人之独特,就在于他们张扬了人性中本真、高尚的东西,把发展自身、塑造自身视为最高的目标。但是,师生关系公司化运营仅仅让我们看到了丑陋和庸俗,只能让我们失望。


    最后,这是功利的大学、功利的教师和功利的学生之间的恶性循环。大学之所以为大学,最主要的原因是大学承载着一种精神,这种精神使大学具有不同于其它机构的气质特征。但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大学也难保持其特立独行,卓然不群的精神风貌。所以当社会上浮躁、急功近利之风日盛时,大学亦跟风而上。从本质上说,师生关系公司化运营是我国大学功利化的结果。


    笔者以为,师生关系公司化运营是大学精神缺失和大学教育目的错位的必然。大学应该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不但不能等同于社会,还要尽可能避免受到肤浅、功利的社会生活的影响,以保持自己的尊严和责任,保持自己的独立和操守。缺乏大学精神的大学必然会难以拒绝诱惑、难以坚持操守而随波逐流。功利的大学必然造就功利的师生,最终导致师生关系的公司化运营。

- 作者: 奇荒 2008年01月12日, 星期六 21:2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私权如履薄冰

    在江西省丰城市,一场旧城改造拆迁中,许多与被拆迁人有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被告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说服其亲属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将被采取组织措施。” 在这场拆迁补偿与市场价格悬殊的拆迁中,有人被停职,有人被威胁停发工资,连一些低保户都被告知,如不配合将被停发最低生活保障。(《中国青年报》1月9日)


    “株连”一词,我们并不陌生,但被发挥到如此极致,让我们见识了公权恣意妄为的可怕性:停职、停工资、停最低生活保障……只不过,如此以来,公民的权利、自由甚至生存,在拆迁者看来,都是不足为虑的,只要拆迁完成了,“哪怕它洪水滔天”!


    当前,层出不穷、愈演愈烈的野蛮征地、拆迁甚至通过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暴力征地、拆迁,使得公民的生命权、财产权在血和泪的流淌中一次次被践踏。因房屋拆迁而引发的与暴力事件急剧攀升,并出现了公民自杀的严重事件。公民为维护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以不同的方式与国家权力进行着以卵击石的抗争,在抗争中,公民财产权与公权的紧张关系从一开始就弥漫着浓郁的火药味。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野蛮拆迁与暴力反抗始终是公众抹不去的凄楚记忆。一个现代文明城市的发展,难道一定要以不文明的甚至是野蛮的方式完成原始积累吗?一个地区的繁荣就一定要以一部分人的血泪甚至剥夺生存权利为代价吗?


    在株连拆迁中,我们看不到公民作为公民的权利,只看到了公民作为公权支配对象的无助和辛酸,看到了以权力为上,以官吏为本的乱像,强大的、无所不包的国家权力将公民的神圣权利冲击得落花流水。


    在株连拆迁者看来,认为代表人民名义的权力应当是无限的、绝对的,个人应无条件服从,否则便是违背公意,殊不知,这是对公民权利的嘲弄,是公权的滥用,也是虐政的证明。拆迁者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服务机构,而是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统治机构、指挥者、教化者,可以任意把公民玩弄于股掌之中,这是一种可怕的征兆。


    学者托克维尔曾指出,“无限权威是一个坏而危险的东西。在我看来,不管任何人,都无力行使无限权威。当我看到任何一个权威被授以决定一切的权利和能力时,不管人们把这个权威称作人民还是国王,或者称作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或者这个权威是在君主国行使还是在共和国行使,我都要说:这是给暴政播下了种子。”这,能给我们以警醒吗?


    笔者以为,拆迁株连与公权力是一种主动性权力有关,公权力总是积极主动地行使权力,具有明显的扩张、膨胀属性。公权为了维护效率、促进和协调社会事务发展,较少考虑公平,同时,行政权追求效率的特点又使其具有了一定程度的独断性。在笔者看来,这种做法不仅是种懒政,更是虐政。


     这种拆迁株连也是对公民的权利株连,是文明社会的耻辱。在社会生活中,公权力的行使往往与私权利的行使发生不可避免的冲突,甚至有时公权力的行使要以牺牲私权利为代价。现阶段,我国的公权力还处于强盛和支配的地位,私权利大多处于弱小的、被支配的地位,而要改变二者强弱不平衡、地位不平等的状态,使二者处于均衡态,这就要破除权利株连逻辑在社会中的运用。笔者以为,只有消除“权利株连”逻辑存活的土壤,才能防止拆迁株连式的虐政再现。

- 作者: 奇荒 2008年01月12日, 星期六 21:2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法大法学院院长何兵声明暨萧瀚辞职书

法大法学院院长何兵声明暨萧瀚辞职书
我们的好教员为什么被谩骂?
何  兵

  本校杨帆教授在课堂上与学生冲突一事,近来广为媒体渲染。我的意见是,教授和学生都有错,社会可以就此议论,但教授、学生、社会都不应夸大事实以图轰动效应。人民内部矛盾应当和平解决。激化社会纷争,于国于已无益——台湾就是先例。因为与杨帆教授专业有别,素无交往,对其不予评论,评论仅及本院萧潮副教授,敬请读者谅解。
  冲突发生以后,萧瀚就此事发表评论,陈述与杨帆教授不同的教育理念。他主张学生可以逃课,课堂上可以进出;上课可以吃东西,但不能破坏环境;可以睡觉,但不能影响别人……此言一出,一些人以为这是一个极不负责的教授,以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教学秩序荡然无存,更有甚者以为萧瀚是一个败类,应当从中国政法大学清理出去。作为萧瀚的同事和法学院领导之一,我有义务向社会澄清一些事实,并阐述这些言论背后的教育理念。鉴于事件涉及本校声誉,并涉及大学应当如何对待学生,社会应当如何对待教授,民族应当如何对待教育这些重大议题,我已无法置身事外。责任所在,义不容辞。
  一切辩论的前提是还原事实。有人妄加想像,以为萧瀚极不负责,他的课堂一定混乱不堪。这是事实错误。据我所知,萧瀚的课程颇受欢迎,课堂秩序井然。萧瀚是一个纯正的知识分子,是一个有个性并且人格自尊感极强的知识分子,是一个对学生和教学出奇负责的知识分子。他的个性不仅表现在教学上,而且表现在学校管理上。作为他的直接行政领导,我对他的评价是,开会经常不到,表格基本不填,经常批评领导,主张教授专权。他不是一个好员工,但是一个好教员。他的一些言行,个人并不赞成,否则本院就要散伙。但我和我的领导对他都有一定程度的“姑息养奸”。我们为什么这么做?简而言之,为国家保存读书的种子,为民族养育未来的精英。以萧瀚目前的学养和勤勉的教学态度,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会成为政法大学最好的老师之一,——个性创造未来。大学灵魂在于包容,包容未必一定能够出成果,但没有包容,一定不能出成果。
  萧瀚放任学生,学生为何不放纵自己?因为我知道,他在苦自己。一个多小时的课程,他至少在家里闭门一天至二天。他开设的《先秦公法研究》,国内尚无二人。他在进行艰苦的开创性工作。这种开创未必有成果,但这种开创精神,正是本院和本校的希望所在。他的阅读广度和深度,他的学术交往层次,是许多同龄学者所未能达到的。他以自己的言行在感染和引领着他所深爱的学生,——政法大学有一群这样的知识分子。作为一个纯粹的知识分子,他耻于自我表白;作为领导,我有义务为他澄清。
  学生们为何不放纵自己?因为年青人有其天然的生命力和上进心,有其自在的识别力和使命感,对此我有充分的经验和信心。出于阐述事理而不是炫耀自己的目的,请容许我陈述个人的经验。本人曾在山东烟台大学任教四年,但任一届班主任。我们取得了什么成绩呢?这个四十余人的班级中,李富成同学以专业第一的成绩考取北大法学院研究生。祁建建同学以全华东政法政法大学第一名的成绩——401分,考取研究生。本班先后有四人取得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作为地方院校,取得这样的成绩,我相信法学同行们会有公正的评价。作为班主任,我不注重他们的到课率,也不注重他们的成绩单。我所做的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和他们谈真正的理想,说真实的人生,并解答他们的困惑。我相信,只要将年青人心灵的火炬点燃,他们会自我燃烧并照亮人生的旅程。毕业以后,一个学生告诉我,何老师,看到你在冰天雪地里一边跑步,一边听英语,我们那能不上进啊?
  我曾经是一名乡村初级中学教师,现在忝列著名大学教授,我的上进心和取得的成绩,是父母和教师管出来的吗?不是,这是生活的压力逼出来的,是心灵深处那股永不服输的精神摧出来的。就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而言,他们都是以一流的成绩考入本校。我相信,他们内心深处的精英意识,现实社会的竞争压力,已使他们有足够的人生动力。作为教师的我们和社会上的家长,更应当呵护的是他们的身心健康。我希望家长们认同一个道理,这就是,比事业成功更重要的是身心健康,比枯燥成绩更重要的是健全人格。我们这一代人其实活得很不健康,许多人已经迷失了人生的方向,为了成功而成功。我深深地以为,他们应当有着不同于我们的别样的人生——解放他们。我呼吁整个社会,给他们以人格和自由,给他们以鼓舞和信心,给他们以关爱和勉励,他们决不是垮了的一代!
  在我的课堂上,我也不禁止学生吃点东西。我认为这和他们的饥饿有关,和我的尊严无关。对于迟到的学生,我也从不斥责,因为年轻人正在长身体,睡过了头属于正常。我的课堂乱吗?我的学生放纵自己了吗?我的学生上课进进出出,满嘴都是零食吗?希望记者朋友亲身去调查。我知道我的一些同事,对于课堂教学秩序有别样的认识,我也坚决地支持他们,这是教授的自由。我院著名教授郑永流向以严谨著称,他也很受学生欢迎。我相信,正是这些不同风格的教授,组成丰富多彩的大学,使大学真实可爱并让人留念不已。
  对于学生逃课,我想首先要澄清一点,事实远非想像那么夸张。记者朋友可以在清晨五点半到政法大学图书馆门前调查,是不是学生已经成群结队在寒风中占座?上课时,是不是许多课堂人满为患,要站着听课?一个大学当然有学生逃课,清华、北大、哈佛、牛津,全世界如此。他们逃了该逃的,听了该听的。我想,大学的发展史总是伴随着学生的逃课史。我不鼓励学生逃课,但逃课远远没有想像那么可怕。本人在北大读书就曾多次逃课,我垮了吗?我确实没有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从而取得世俗社会所赞赏的更大的成绩,我认为那样会毁了自己。我的人生我掌握,我的幸福我选择。政法大学不可能让所有的学生都成功,作为家长们也不要让自己的成功观毁了孩子。我的孩子也在上大学,我对她的希望是,身心健康。我对她的教导是,幸福比成功更重要。
  我的上述信念有人不理解,有人不赞同,但既然身为教授,我有责任和权利贯彻我的信念,我认为这是知识分子对社会最大的贡献。信念就是信念,请原谅我无法证明它的正确,正如宗教一样。正是这样的信念促使我不惮于误解和谩骂,执笔为文,为学生争人格,为教授争自由,为民族争未来!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何兵)


关于杨帆门事件的致歉与声明
萧瀚
2008-01-11 12:10:43

此次杨帆门事件,我以一个本来合适但因国情而不合适的身份,说了一些本来合适但因国情而不合适的话,在社会上获得了合乎国情的质疑和批评,在学生们中间获得了不合适的荣誉;同时,我的做法在实际效果上,已经给我的工作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及其学子们带来更深重的负面影响,为此,我向中国政法大学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的学子们,还有所有关心此事的全社会,谨致歉意。
为了挽救目前的局势,我声明如下:
1、我已辞去目前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教职,辞职书已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给学校人事处。本学期教学上的善后工作,我会尽快完成。
2、我在1月7日发表的那篇评论,由于一些背景性情况缺乏交代,导致了社会上许多朋友对我的误解及其随之而来的谩骂,对此,我曾一度失望、生气,但现在我很感谢你们,因为你们促使我进一步反思这个问题,我需要向大家做出新的说明。
3、我和杨帆教授往日无私怨,今日无私仇,我们甚至没有相互认识过。但是我和他有不共戴天的公仇,就是来自教师伦理之仇。
4、杨帆教授在北京学界一直以好骂著称于世,这骂包括他在学术观点上的,也包括在学术会议中辱骂论敌,学界各个领域的许多学者都曾遭他无端辱骂。如果学者们愿意接受采访,这个答案是很容易用白纸黑字证明的。而他的行为还远不止此,杨帆教授曾因为经济学者、《中国改革》杂志社主笔新望先生批评他的观点,而企图利用私人关系将新望先生赶出杂志社,未果,则扬言要收拾他。这只是杨帆教授诸多事情中的一件,我不再举例,因为篇幅有限,如果媒体有兴趣的话,当有报道详细地告诉社会。至于他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期间种种不符合教师基本伦理的事,早有公之于众的材料,我不再饶舌。我不相信这样的人,能够在任何一个正常社会,成为一个著名的学者以至于教师,希望人们好好思考一下,为什么中国社会会出现如此离奇的现象,长期容忍这样的人做学者、教师。
5、回到今年1月4日发生的纠纷上,如果说那位女生是与其他老师发生这样的纠纷,可能说不定真的有错。但这是与杨帆教授发生的纠纷,以杨教授的日常行为而论,该女生不但不是错,而且还是自发的正当的尊严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表现。
6、无数国人惯来分不清私仇和公敌,在特殊年代将私仇甚至无辜者当公敌,在和平年代却纵容公敌,甚至把他们捧成英雄,对那些丑行滔滔之人姑息养奸,至今依然。我希望全社会通过这件事能够反思这个问题,学界尚且如此,其他领域更何以堪?
7、所有支持和相信我的朋友们,我衷心地谢谢你们;所有反对过我的朋友们,我理解你们的误会,是我自己做事不周所致,我不怪你们。但是,我希望你们接下来能够分清是非,站在我这一边。以前的和将来的事,我不敢保证,但这一次,我深信自己站在真理这一边——我不必隐晦我的观点,我不怕“以手握真理自居”的质疑,不过只是这一次。
8、中国政法大学的学子们,希望你们接下来的言行,不给这个社会提供任何批评你们的理由,因为社会对你们已有误解;也诚恳地请求你们帮助我,不要给这个社会提供任何攻击我煽动学生违法的理由,因为我希望自己的言行能够对得起良心,我从未想过要煽动任何人做不恰当的事。我希望这次事件中,社会上的中年人尤其是学生家长们更能反思,并主持公道。我相信中国政法大学的学子们是杰出而可爱的,他们不是渣滓,不是垃圾,希望年长者不抱偏见地帮助他们,给他们提供未来的就业机会,学校在这些方面已经很努力,但希望社会能够公正地配合,不要因为他人——包括我在内的过错而慢待他们。因为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年轻人才是中国真正的未来,我们应该善待他们。
9、所有支持我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同学们和其他学校的学子们,谢谢你们。但是从现在开始,我希望你们改变支持我的方式,我请求你们将这种支持放在心底,不要用任何有形的方式来支持我,因为我能够感受到你们对我的支持。我在课堂上说过,这个世界是唯心灵的,我相信你们对我的支持,我就能够感受到。之所以希望你们如此,是因为我现在在为我自己的荣誉而战,也在和你们一起,为你们正当的名誉和荣誉而战,也为我们热爱的中国政法大学的荣誉而战。我不能借他人的过错获取不属于我的荣誉,你们和我一样都要学会怎样为自己的荣誉而战。

10、为了这次事情,我差点将我的新浪博客追遠堂亲手毁了,但这样的牺牲是值得的。从现在开始,我需要安静,追遠堂的评论和留言以及纸条箱无限期关闭。所有的记者不要再来采访我,因为我该说的话都已经说过,不必再讲,我只是个书生,我的本性不喜欢热闹。这件事情无论最后结果如何都不再与我有关。辱骂我的朋友们可以继续,但请不要骂及恩待我的中国政法大学,尤其不要株连中国政法大学的学子们,虽然你们知道连带着骂他们才能最有效地伤害我。
最后,我还要和我原就职的中国政法大学以及该校的同学们说几句话。刚去法大的时候,我对有没有这份教职很无所谓,后来,在校领导的宽容和爱护中,以及与同学们接触过程中,我热爱上了这份职业。但是现在,为了让这个昏乱的社会清醒,我必须做出这样的牺牲。我不再登上法大的讲坛,但是关闭了评论、留言和纸条箱的追遠堂依然可以是一个讲坛。同学们,你们不要发短信给我,我知道你们在支持我。我现在只需要安静,我该读书和写作了,已经荒废了好几天。你们一定还记得我在最后一堂课说的话,只有爱和创造才能获得幸福。
谢谢大家!                                     
                                                                        2008年1月11日於追遠堂

版权声明:本文可以自由转载,但必须注明出处,并且完整转载,包括本版权声明。

- 作者: 奇荒 2008年01月12日, 星期六 21:2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关心公民“私事”是政府的义务

关心公民“私事”是政府的义务

   工资拿多拿少,将不再只是职工和企业间的“私事”了,今后,如果上海职工出现收入偏低等情况,政府部门将直接出面干预。(《东方早报》11月29日)


   “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牲口用”是某些单位“资强劳弱”现象的真实写照,也是劳动者对权利缺乏保障现实的讽刺。而上海市政府将直接出面干预职工收入偏低问题,则有助于改变这一局面。


   “资强劳弱”的失衡局面在我国已存在多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是不争事实,这是观察上海市政府将直接出面干预职工收入偏低问题的大环境。


    严重的是,当前“资强劳弱”的局面并没有改变的迹象:劳动者作为劳动力要素所有者没有合理分享企业利润,甚至劳动力价值也没有得到完全实现,存在劳动力的价格低于其价值的现象。劳动者在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变革过程中的话语权缺失和收益权缺失日益严重。正因为如此,上海市政府将直接出面干预职工收入偏低问题就有了鲜明的象征意义和现实意义。


   上海市政府将直接出面干预职工收入偏低问题,直接反映了政府是否维持劳动力市场的社会正义,并反映了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基本理念,如公平与公正、权力与职权、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等问题的基本价值判断。


    那么,政府如何承担劳动者基本权利保护者的角色呢?一要保障劳动者的话语权。劳动者话语权缺失成为权益损害的主要原因,并且,这种结果可能使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在将来的博弈中进一步加剧的危险。


   二是保障劳动者获得充分的劳动力价值补偿。从微观角度讲,应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和规范劳动合同制,通过制度来维护劳动者劳动力价值补偿及其他方面的合法利益。


   三是保障劳动者参与企业利润分享的权利。因为劳动者被剥夺参与利润分享的权利是不公平的,同时也是缺乏效率的。


    上海市政府将直接出面干预职工收入偏低问题是加强劳动者社会保护的体现。这种保护,就其基本限度而言,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生命权和健康权,就其本质而言,是保护劳动者作为人的尊严。


    不过,应认识到,这并不是对他们的施舍,而是他们应有的权利。这不仅因为他们已经或曾经为社会作出贡献,还因为他们之所以成为社会弱者,是因为社会制度或机制的不尽完善所造成的。为此,社会自身必须承担保护他们的义务。这首先是政府的义务,同时,也是企业或雇主的义务。


    劳动问题的实质即劳工权益问题。这一问题的出现,如果说是历史过渡中的一种历史过程,也许可以说是无可避免的,但这决不应是一种历史结果。因为即使是从纯粹市场经济的角度,也应将劳动者的权利保障作为改革的目标之一,因为市场经济的自身发展,也需要具有一种完善的劳动者的社会权利保障机制。正是在这点上,上海市的做法体现了人文关怀和正义价值。当然,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 作者: 奇荒 2007年11月29日, 星期四 18:2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给“钉子户”祛魅的当下意义

   昨晚7时许,广州黄埔石化南一街地铁工地灯火通明,而那幢绿色的钉子户依然孤独地屹立在地铁工地上。据悉,为了避开钉子户,广州地铁五号线改变文冲站的施工方式,将明挖改为暗挖。(《南方都市报》11月28日)


   尽管如此,不论是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还是“钉子户”,都认为自己输了,而法学专家周林彬教授认为:地铁公司避让被拆迁户的行为值得赞赏,符合《物权法》确立的尊重私人财产权的精神。但地铁工程延期实际上是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那么,我们如何在当下的语境中认识“钉子户”的意义呢?事实上,早在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中,有人就提出“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带来了远大于一个拆迁纠纷本身的社会成本,是一桩典型的市场失败行为,存在严重的负外部效应。


   就本则新闻来说,似乎也验证了这点。那么,是不是就应该拒绝“钉子户”的出现呢?


   毫无疑问,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对政府讨价还价,追求无限度的经济补偿,甚至出于情感上的考虑,那么协调成本、交易成本过高,效率问题无法解决,如一些发达国家,日本为了动迁几户人家,花费了数十年,最后还是只能道路改线。但其是以公平为前提的,而非单一的强制。


   笔者以为,应正确看待当下我国出现的“钉子户”及其选择。客观地说,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征,如果放在几十年前,恐怕是不可能出现的。


   要正确认识“钉子户”现象,离不开对其出现社会背景的考察。笔者以为,在我国,“钉子户”的产生与官僚主义、公众参与缺失等因素有关,而在近年出现频繁,则与公众权利意识高涨有关。


   传统行政体制的设计,应该说没有留给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太多的渠道,政策的制定与公众没有形成互动效应,在很多时候难以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即使在今天,真正的能够吸纳民间思想库、各种利益团体、法人组织和公民主动参与政策的渠道是不够的,公众表达自己意志和愿望的要求难以充分及时的得到满足。这给“钉子户”的出现提供了机会。


   传统观念认为,政府理性足够公平,能够充分照顾到社会的发展效率与分配公平,政府作为一个组织,其实现的目标较为宏大,外部的公众被认为是外在于或超越了公共官员的利益和眼界。但是,“钉子户”的出现,恰恰说明,政府也有不够理性的地方,这是必须正视的。


   从根本上说,社会是公民的社会,公民是社会的公民,因此,不应对“钉子户”的出现大惊小怪,相反应以积极的眼光看待之,因为这是公民的正常行为。对政府和社会来说,重要的是消除“钉子户”产生的土壤。


   要消除“钉子户”现象,首先,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其次,让更多的公众参与到更多的政策制定的讨论中来。再者,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并进行宣传,既可以规范公众的参与行为,又可以提高公众的依法参与能力,让民意的体现更为充分,增加公众对政策制定的影响程度。


   “钉子户”现象是公民追求实质平等和权利的体现。不能只让公民享有抽象权利和形式平等,而与实质平等和权利的享有无缘。如果公民仅仅享有抽象的权利,不仅不能消除不平等,相反只能导致公民处于无保护状态。因此,为“钉子户”祛魅在当下具有积极意义。

- 作者: 奇荒 2007年11月29日, 星期四 18:1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弱者受益最多的政策才是好政策

弱者受益最多的政策才是好政策

    “官员只懂得GDP不行,还要懂得CDC(疾病控制中心)。”“只注重经济发展,不注重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这样的民族肯定站不稳。”被誉为亲民总理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狮城答问,直指中国民众最关心的住房、股市、环保与社会事业发展等问题,句句情牵民生。(新华网11月20日)


    在不少人士鼓吹“我们是给富人盖房子而不是给穷人盖房子”,在不少地方出台诸多公共政策表现出“嫌贫爱富”的背景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房地产问题上旗帜鲜明地指出,政府的职责最重要的是要搞好廉租房,让那些买不起房或者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能够租得起房、住得上房。这给了社会和谐的愿景,也给了弱者、穷人、社会边缘群体比如农民工以希望。


    从一定意义上说,让那些买不起房或者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能够租得起房、住得上房,给公众最大的信号就是,要让弱势群体包括弱者、穷人、边缘群体从公共政策中受益最大。这是公共政策公共性价值观的鲜明表现,是人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


    让弱势群体从公共政策中受益最大,并不是自然而然就可以实现的。要做到这点,最起码要面对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不是所有的公共政策都能让弱势群体受益?二是如何让弱势群体从公共政策中受益?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首先,每一个不同群体在任何一种生存与发展的竞争中都倾向于为自己争夺更多的利益,但由于各个群体在关系结构中所处的位置不同,所拥有的权力和占有的资源不等,争夺的结果必然是出现不同群体间利益的不同分割。强势群体往往能够凭借自身的权力、资源优势,优先获得和使用有限的资源,并且出于长远利益的考虑和阶层内强关联的限制而保证资源在群体内的优先流通。贫困群体却因为无法通过有效的关系网络获取机会和资源而总是陷于贫困状态。这是政策导致利益不平衡的结果,也是弱势群体无法受益的本质原因,但是把庞大的弱势群体排斥在社会发展之外,必然导致危机重重,“弱者更弱,强者更强”,甚至让社会成为“火药桶”。

    其次,如何让弱势群体从公共政策中受益?总理温家宝给了我们回答:强化政府责任。这是由于贫穷并不是由于弱势群体能力的缺乏,只是社会并没有赋予他们发挥这些能力的公平机会和公正权利。权利的不足造成了机会的有限,而有限的机会影响了经济的收入,导致了贫困。而机会和权利的提供、增加和保障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换句话说,让弱势群体从公共政策中受益最大就要消除他们贫困的制度化状态,消除那些法律、制度和社会习惯已经认可了的对他们的歧视。


     任何不利于弱势群体的政策都是可怕的,不利于应对社会问题和实现社会的安全运行,更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让弱势群体从公共政策中受益最大就是要给弱势群体制度性支持。也只有如此,方能为未来利益格局的合理化而又人性化地重组,提供历史的起点和发展的平台。

- 作者: 奇荒 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17:1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权力自娱下的“城市排名乌龙”


       

   自2005年1月“宜居城市”概念提出以来,一股以宜居城市为主题的排名热在不少学术机构和商业机构的相关报告中愈演愈烈。(《人民日报》11月19日)


   对“宜居指数”进行排名,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出现了一系列怪事,如不同机构评选的十大宜居城市,结果往往大相径庭。还如评选结果频频闹出乌龙事件。最典型的是重庆市兼具“中国十大宜居城市”和“十大污染城市”之列。


   一系列怪现象引出了一系列质疑,直指排名动机,甚至有人提出了“不排除有企业的力量在作推手”。看来,这种排名也成了商业利益角逐的场所,成了某些人士自娱自乐的行为。


   如果仅仅是商业利益的自娱自乐行为,倒也罢了,因为公众自会檫亮自己的双眼,但是如果是公权力的自娱自乐行为,在笔者看来,倒是一件大事,因为这是对公众福祉的“忽悠”。


   事实上,在一系列排名活动中,除了商业利益因素的影响,我们不难发现地方政府活跃的身影,这比商业利益因素更能加重公众的担心。那么,该如何看待和防止排名成为权力的自娱行为呢?


    防止排名成为权力的自娱行为就要破除政府利益天然代表公共利益的神话。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认为,政府一旦形成,其内部官僚集团也会有自己的利益,也是经济理性人,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由此甚至会导致政府的变异,如滋生寻租现象,从而打破了官员无私、自动代表公共利益的政治学神话。对于官员和地方政府来说,排名也意味着政绩的形成,意味着治理成绩的提升,官员完全有理由介入评选活动,以满足自身利益。


   毫无疑问,“宜居城市排名”可以给各级政府争光添彩,可以为各级官员脸面图脂抹粉,这是官员和地方政府可能介入评选的诱因,但是,过多权力因素的介入,势必扭曲评选的公正机制,出现乌龙排名,就是评选扭曲的一种表现。因此,只有认识到政府的利益并不必然与公共利益一致,国家公职人员也可能谋求谋求个人利益,地方和部门也可能谋求局部利益和小集团利益、机构的利益,才能防止排名成为权力的自娱行为,而与公众的幸福指数无关。也只有如此才能避免出现“宜居城市排名”和公众满意度两张皮的现象。


   防止排名成为权力的自娱行为就是防止各种政治作秀行为,避免官员把排名作为筹码、政绩,邀功晋职。这就要提防政府和官员机会主义行为的出现。从委托代理角度审视,排名可能成为权力的自娱行为,实际上是公权力代理人的一种机会主义行为,是晋升前的机会主义行为,即当事人通过利用现行委托代理机制的缺陷,以牺牲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营造政治资本,以达到晋升的目的,说白了,就是公权力代理人选拔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可以说,地方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的出现,最根本的原因则是在于地方政府以公权和公有产权代理人的身份经营城市,追求工业化、城市化政绩所致。


   当下,各个阶层都存在不同的焦虑感,诸如“跑不过刘翔,也要跑过CPI”、“工资涨得像眉毛一样慢,物价涨得像胡子一样快”等民谚都证明了这点,也表明宜居城市离我们的距离并不近。这些都要求或提醒社会防止各种评选行为成为权力的自娱行为。


   谨防城市排名成权力自娱行为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

- 作者: 奇荒 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20:4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七成网友”是个什么概念?

   某商业网站于开展了“您是否赞成银行曝光欠款大学生个人信息”的调查,截至记者发稿时间,共有33178网友参加投票,其中25047人赞成银行做法,占投票人数比例的75.49%。(《新快报》11月17日)


   由此,该新闻得出了超七成网友赞成银行曝光恶意欠款学生名单的做法,认为恶意拖欠贷款的学生本身诚信有问题,银行是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才曝光学生名单,根本目的是要促使债务人还款,而并非有意让债务人出洋相。


    在这里,“超七成网友”成了银行曝光恶意欠款学生名单成立的重要证据,甚至可以说是惟一证据。不过,“超七成网友”的意见是否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成了可以忽略的存在,更不论这个“超七成网友”的代表性和范围如何,当然是否包括你、我的意见也是无所谓的。


   事实上,笔者以为,“超七成网友”样本的选择就存在极大问题,是一种不合格的抽样调查,无法帮助我们走出纯粹思辩的困境。在调查中,样本的代表性至关重要。如果样本不具有代表性,即使花再多的人力、物力、时间,哪怕调查数以万计的对象个体,哪怕进行高深莫测的数学统计,结果都是徒然的。在这个新闻中,“超七成网友”仅仅是一种多数的存在,我们无法看到“超七成网友”的身份多样性和代表性。


   可以说,这种调查是根本无法推及总体的小样本抽样,罗列一大堆数据或简单的百分比,忽视哲学思考和思辨方法,忽视历史、文化的影响,就企图得到结论,是一种非常不科学的做法,还容易误导舆论。


   现在报纸上经常刊登抽样调查报告,遗憾的是绝大多数都没有说明进行的是什么性质的抽样调查,是概率抽样还是非概率抽样,如果概率抽样,那么总体范围是什么等。相当多的文章使用非概率抽样调查的结果作为全国性的问题来分析,本则新闻的结论就患了这种毛病。


   笔者以为,本则新闻中的“超七成网友”,事实上是在宣告一种“多数的暴力”,而忽视了问题的实质。银行曝光恶意欠款学生名单的根本原因在于助学贷款的运行中,没有处理好政府的政策性利益和银行的商业性利益之间的矛盾。在我国,助学贷款的风险,主要来源于社会整体信用资源的缺失、制度设计的缺陷以及学生还贷能力的缺乏。但在学生拖欠助学贷款的背后,其实隐藏了政府责任的后退。
  

   助学贷款作为高等教育这种准公共产品的附属产品,政府对助学贷款始终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职责。对于政府而言,不仅要在政策制定上完善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而且也需要改变思路,正确认识政府在准公共产品提供中不可推卸的责任,在鼓励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助学贷款风险分担的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参与助学贷款的风险分担,有效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在西方发达国家,有效的担保责任主体是以完善的个人信用系统为前提的。美国政府还为助学贷款提供再担保,而发生善意拖欠时,贷出机构只需承担5%的拖欠贷款,剩下的由政府来全部承担。


   因此,超七成网友赞成银行曝光恶意欠款学生名单并不能证明这种做法的合法性,相反,倒应该警惕“七成网友”背后的“多数暴力”迷雾。

- 作者: 奇荒 2007年11月17日, 星期六 20:0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我们能沉迷于好“消息”中吗?


   《韩民族新闻》11月14日发表题为《中国迅速涌现富可敌国的“地方大国”》,称中国经济进入了春秋战国时代。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兆(万亿)元的“地方大国”一个接着一个诞生。 (《新快报》11月17日)


    该消息还称,若继续以这个趋势发展,预计到2008年将超过台湾,2015年会一口气超越韩国。可以说,最近关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好消息不断,一是有舆论认为我国已经成为“第三经济大国”,二是有外电认为我国已经成为“第二经济大国”等。一时间,似乎“强国梦”已经实现,让人陶醉、沉迷。


    但是,也不是没有坏消息,比如综合世界银行、中科院和环保总局的测算,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约占GDP的10%左右。还如最新的专家评估是,有些省份以高能耗高污染为发展模式,其环境污染治理成本最高可达10%,扣除治污成本,实际GDP很可能就是零增长,甚至负增长。


    因此,理性的态度就是要辨证看待《中国迅速涌现富可敌国的“地方大国”》之类的信息。


    应看到,近20多年来,在赶超动力的驱使下,我国经济基本上走了一条高投入实现数量和规模扩张之路,造成了大量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严重,生产能力过剩,造成了稀缺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导致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当下,以牺牲社会和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以当代人生存和发展来损害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的老路已难以为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刻不容缓。因此,必须强调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和谐持续发展。
 

    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东西部的差距进一步拉大。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增长快速,西部地区经济增长滞后,地区经济不平衡日益突出。西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滞后于全国,差距不应忽视。我国西部12省区土地面积占国土面积71%,人口占28.6%,但国内生产总值只占17.1%。2000年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854美元,西部地区525美元,比东部低38个百分点。全国592个贫困县,西部307个,占51.8%。根据《全国人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测算,2000年我国已基本实现总体小康,而西部仅达到标准的56%。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个新的问题是,社会事业发展落后于经济产业的发展水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我们在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特别是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过度占用,有的地区发生了资源耗费严重、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就全国整体水平来看,还存在社会事业如教科文卫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工业化中出现的经济危机、生态危机,在我国也可能出现。


     还有,农村增收困难,城乡差距仍在扩大、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根本改变,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那么,我们能沉迷于好“消息”中吗?

- 作者: 奇荒 2007年11月17日, 星期六 19:5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工资和物价速度夹缝中低收入者,走向何方?

    中国青年报与腾讯网针对1.4万人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90%的公众认为自己的生活受到最近这一轮涨价的影响,近八成人觉得入夏以来自己的饮食质量下降,受影响最大的是低收入者和中低收入者。(《中国青年报》11月16日)


   “工资的上涨速度跟不上物价的涨速”与物价持续上涨受影响最大的是低收入者有何联系?在这里,笔者以为物价持续上涨受影响最大的是低收入者显示了我国城市收入分配结构在向有利于高收入群体的方向变化,高收入群体占有的收入份额越来越多,低收入群体占有的收入份额越来越少。也正因为如此,低收入者才发出了“工资的上涨速度跟不上物价的涨速”的感慨。


   收入不平等变动的趋势有着数据的强有力支持。有调查显示,当前我国城市有20%的人口获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足10%,而另有20%的人口却获得了社会总收入的1/3以上。


   可以说,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居民收入的不平等程度越来越严重,在农村和城市内部,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是不断扩大的,高收入群体占有的收入份额在迅速上升,而低收入群体占有的收入份额在不断下降;在城乡之间,收入分配结构也在向有利于城市居民方面变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城市人占有的收入份额越来越多,而农民占有的收入份额却不断变小。这是物价持续上涨受影响最大的是低收入者出现的大背景。


    那么何以消除低收入者对“工资的上涨速度跟不上物价的涨速”的担忧呢?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曾经指出,经济增长与收入不均等之间呈现的是一种倒U字型关系,即当人均收入增长时,收入不平等在最初会加重;在中等收入水平时,不平等达到了顶峰,最为严重;当收入水平具有了工业化国家的特点时,不平等才开始下降。以此衡量,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中下等收入水平,正处于从加重阶段向最为严重阶段演变时期。笔者以为,政府应该适度干预市场,通过公共政策来调节收入分配,并帮助穷者。


   第一,政府制订和出台任何宏观经济政策,都要评估这些政策对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的影响。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中游戏规则的制订和执行者,政府应充分考虑政策的公正性,就是说政府制订和出台的每项政策,首先注意的是不要人为扩大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为贫富分化推波助澜,而是要消除任何政策的歧视或偏见,给每个阶层和每个人以平等的发展机会。


   第二,帮助弱势群体,不断减少经济发展中的贫困人口。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仅为每个阶层和每个人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是不够的,政府还必须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穷人。穷人是社会阶层中的弱势群体,由于先天不足或机会的不均等,他们无法同他人在市场上竞争,因此帮助穷人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第三,政府还应帮助穷人提高就业和自我创收的能力,让他们沿着收入阶梯向上移动。


   如此以来,方能保证保证低收入者走上美好的明天,让社会走向和谐。

- 作者: 奇荒 2007年11月16日, 星期五 18:5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低收入人口返贫源于制度“贫困”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在重庆召开的国务院扶贫办第二期贫困地区构建和谐社会专题研究班上说,进入新世纪,我国农村每年减少绝对贫困人口 176万人,减贫速度明显加快。同时,我国农村还有3000多万虽然解决了温饱但尚不稳定、一遇灾害就会返贫的低收入人口。(《新京报》11月16日)


    3000多万虽然解决了温饱但尚不稳定、一遇灾害就会返贫的低收入人口,告诉了我们什么?又源于什么?这是我们扶贫必须面对的问题。


   首先,这种现象告诉我们,农村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仍很深刻。国际上一般认为,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即为贫困,50~60%为温饱。在我国,乡村的恩格尔系数为47.8%,这一标准还显得偏高。而据国家统计局的研究,不少贫困地区恩格尔系数高达85%左右,这一标准下的乡村与城镇贫困人口人均每天可支配的收入分别在0.2美元和0.6美元以下。可见,我国城乡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仍很深。


   其次,越过温饱线的标准低,抑制返贫的难度大。以贵州省为例,1997年以前贵州省贫困人口解决温饱的标准为630元,到2000年解决温饱的标准提高到650元,仅相当于1990年不变价的300元左右,温饱标准低。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实物折款部分比重大,现金收入部分比重小,只占54.6%。初步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很不稳定,一遇自然灾害容易返贫,正常年景返贫率在15%左右,灾年高达20%以上


    再次,说明了农村脱贫人口存在着极大的脆弱性。这些贫困人口处于极为边远和自然条件极其恶劣的地区,自身拥有的土地质量很低,社会保障系统差,穷人的抗风险能力很差,穷人自身的综合能力很差,以致很难在现有资产水平上迅速提高收入和积累,从而改变这种被动状态。在受到疾病、自然灾害以及家庭需要有大的开支的时候,很容易重新进入贫困状态。


   公共物品的缺失也是贫困的致因之一,在农村尤其为如此。公共物品的特性决定了由私人提供的方式不是明智之举,由政府来组织生产提供才是现实可能之道,政府机构从自然村的撤出、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建设模式的选择及县级政府财政的不堪负重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农村人口在依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养活自己及全家老少的同时,还得支付维持再生产和子女教育的大笔开支,即使有心投资建设公共设施如修马路、生活休闲的广场、公园等也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在财力上没这个力;这又会导致农村人口生活、生产、生存环境的更加恶劣,久而久之农村人口便成了积重难返、积贫积弱,乃至容易返贫的弱势群体。


   从根本上说,低收入人口返贫源于制度“贫困”,因为农村的制度“贫困”重于经济贫困,体制障碍才是农村贫困的根源,即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安排已经成为农民致富上路的拦路虎,也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比如二元分割的城乡政策。有人指出,社会产品分配权的配置和行使正当与否,规范与否,直接决定着贫困问题能否产生、产生的范围、存在的程度以及分配性冲突影响大小等一系列问题。正是制度贫困才导致农村低收入者陷入返贫的陷阱。

- 作者: 奇荒 2007年11月16日, 星期五 18:4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高收入者纳税之争背后的“口水”陷阱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最新修订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高收入者进行个税申报时要明确填写炒股和卖房的收入。(《上海证券报》11月16日)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十分严重,据国家税务总局资料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数量达50%以上,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通关注,其中尤以高收入者偷税漏税问题最为人诟病。2001年我国7万亿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却仅占总量的不到10%。


   这与国外情况截然不同。高收入者是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重要来源。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每年巨大的财政来源主要是占人口少数的富人缴纳的,而不是占纳税总人数绝大部分的普通工薪阶层缴纳的。


   高收入者进行个税申报时要明确填写炒股和卖房的收入无疑是针对高收入者纳税状况产生的举措,积极意义自不可忽视,但并非治本之策。因为高收入者纳税除了与纳税意识有关外,还与众多因素有关,比如政策设计、社会氛围等。


    一是与对纳税人权利的忽视有关。纳税人缴纳了税款,不能忽视纳税人的另一个重要的权力——对税款使用的知情权、话事权和监督权。长期以来纳税人的这项权力一直缺位,因而,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与其权力相衡,始终处于一种失衡状态,尽管当下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条款增加不少,但这还远远不够。政治学中的观点认为政府与纳税人的关系是一种权责对等的契约关系,那么这种关系的双方任何一方不履约,必然导致这种责权对等关系的失衡。预算透明细化不仅是纳税人的一项重要权力,更是民主财政的必然要求。


   二是税收成本问题。近年来,我国税收成本大幅增长已成为突出问题。有人作过比较,美国收10元的税,成本只有5角钱,而中国的税收成本要占到将近一半。据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有关领导披露,目前我国有100万税务干部,而美国则只有10万人,这个比例是惊人的。应该明白,税务机关的作用不仅仅是通过管制和命令来指挥纳税人的行动,也不是仅靠惩戒制度将纳税人引导到合适的方向上来,而是要在依法治税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


    三是制度设计问题。个人所得税制在设计和征管上,还存在某些功能缺陷,多少带有某种平均主义色彩,弱化了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主导作用。一是免征额太低,使得中低收入阶层承担相当比例的税负。二是对于收入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阶层,由于费用的多次扣除实际承担相对较低的税负。三是最高边际税率偏高,累进级数过多。


   再看外国是如何治理逃税的。针对偷逃税问题,美国的税务当局通常“轻易不会把下蛋的母鸡杀掉,而总是设法让他多生蛋”,德国总理施罗德还提出了“税收大赦”的要求,斯里兰卡坚持税收特赦和打击逃税并举,所有这些动向均值得我们关注与研究。


   高收入者的确应该多纳税,因为高收入者从社会公共设施中得到的利益远比其他人多,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高收入者纳税之所以成为问题并非仅仅与高收入者有关,而是有着众多的诱因,这不是给高收入者开脱的借口,而是为了避免陷入“口水”之争的陷阱。

- 作者: 奇荒 2007年11月16日, 星期五 18:4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我国政府比学校好找背后的权力冲动

我国政府比学校好找背后的权力冲动

日本人水谷准来到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杨庄小学考察,看是否对这个学校进行国际援助。他看到这座被庄稼包围的小学,校舍都是危房,房顶和墙壁到处是裂痕,桌椅破旧。 当他乘出租车离开阜阳时,看到了距杨庄小学十几公里、颍泉区政府外表豪华的欧式办公楼。(《南方都市报》11月6日)

水谷准不明白,为什么当地政府有钱建办公楼,却无力改善一所农村小学的基本设施。

是的,不了解国情的水谷准肯定是弄不明白的,但是扪心自问,我们难道就真的明白吗?真的明白何以产生政府有钱建办公楼,却无力改善一所农村小学之类的吊诡事情吗?

事实上,我们也是并非真的明白,更遑论那些外国人了。政府豪华办公楼就让人触目惊心。媒体此前报道称,河南省郑州市某区政府大楼建筑外观像美国国会大楼,就连某省的一国家级贫困县的政府大楼也盖得像缩小版的人民大会堂。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少欧洲国家的地方政府靠租房度日。红色的屋顶,陈旧的灰墙,简单得像盒子一样的辅助楼……这就是德国北部城市不伦瑞克的市政厅的外貌。官员的办公室,看不到现代化的装潢和陈设,也没有空调、饮水机等设备。6层高的辅助楼里有一部电梯,是1956年产的,只能乘两人。我国到国外的人士最明显的感觉就是教堂最好找、其次是学校,最难找的是政府的办公楼。比如在法德边境小镇维克瑞林的政府办公楼,只有4个窗户,一个门。正面只有一窗一门。官员解释说,作为城市日常事务的执行机构,我们没有感觉不方便的地方。更不会因为办公楼的老旧、办公设施的简陋,觉得形象不佳,相反,这值得骄傲。

笔者以为,外国地方政府并不是不想建设豪华的办公场所,与其说不想,还不如说是不敢,因为国外对政府和官员严格的规定让其止步了。从本质上说,就是对政府权力行使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制,有效地防止了权力扩张,这是外国政府不能建设豪华办公场所的根本原因,也是学校比政府好找的原因所在。

政府豪华办公楼的屡屡建设折射着公权力的扩大率,是公权力扩张下的产物。政府是个公共权力机关,无论什么国家,无论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政府都拥有巨大的权力,政府的决定对整个社会都有约束力,而且它有权用各种强制性的手段,使人服从。公共权力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并通过法律的形式赋予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是统治居民的权力。行政权力的扩张必须是以保护发展公民的基本权益为出发点。如果扩张过程中,侵犯了法律保护的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这就是非正常的扩张,表现为权力的滥用。笔者以为,我国政府比学校好找就是公权力扩张冲动的结果。

像帕金森定律所表明的那样,政府具有权力和规模上的自我扩张倾向,庞大的政府体系不仅会越出自身的行政职权边界,侵犯社会私人领域,而且会导致官僚主义和官员腐败等行政危害,这些都必然会造成行政低能与低效。因此,防止权力的冲动,才能达到学校比政府好找的公众愿望。

- 作者: 奇荒 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 17:01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